住院须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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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院病人须知

 

一、病人凭医生开出的住院证至住院处窗口办理住院手续,然后至相应病区护士站,由护士安排床位。

二、病人住院须听从医护人员安排,住院期间禁止擅自离院,特殊情况须经科主任同意,并履行离院手续。途中如发生意外或因病情变化延误治疗与抢救后果自负。

三、如实告知医生和护士病情,包括既往史、药物过敏史等,不得隐瞒,主动配合检查和治疗。

四、保持病室安静、整洁,医院为控烟场所,病室内不准吸烟、饮酒、打牌,不得大声喧哗。

五、病区床位统一放置,不得自行搬动和调换床位。

六、爱护公物,如有损坏照价赔偿,生活垃圾放入污物箱,不得向窗外倒水、食物及丢垃圾。

七、病员沐浴及上厕所时,请注意安全,防止滑倒和烫伤,如遇紧急情况及时与医护人员联系。

八、贵重物品、现金请注意保管,以防被窃,如有被窃,医院概不负责。

九、病员严禁在病室内使用电饭锅、加热器等家用电器,如自带饭菜需加热,请到病区加工间使用微波炉,注意使用安全。